給我「不反同,但有很多疑慮」的朋友,我來試著解答你們的問題好嗎?

有朋友在臉書上說,「我不反同,我也有同志朋友,但我有很多顧慮」,然後貼了日前引起挺同和反同雙方激辯的媽媽部落客Eliza的反同發言。最後加上一句,如果你不認同,請刪除。我的難過,不是為了她的反同立場,而是那拒絕溝通的宣示。
我們對新的事物、不了解的事物都會感到害怕,這是生物本能。但如果真的想為下一代著想,我們就應該戰勝恐懼去求證。也許你會發現原本的恐懼其實只是因為不了解所帶來的誤解,也許你會更堅定地反對,但無論如何,至少我們討論過了、想過了,你說是嗎?
如果你不是對同性戀恨之入骨,誓言他們與你就是勢不兩立,如果你曾經說過「我不反同」、「我也有同志朋友,他們人很好」這些類似的話;如果你還有一絲絲疑惑,請往下看看是否這些例子能解答你的問題,讓兩方有一點點溝通的可能?
我把我在朋友間觀察到的常見問題整理如下
擔心孩子教育的人看這裡:

常見問題:
我不反同,但我不希望孩子的教育被影響。修法就要改教材,這怎麼辦?

我來試著回答看看:
民法並無法變動教育課綱,那是教育委員會的權責。所以此次修改民法,並不會影響學校教授的課程,孩子的教育並不是因為婚姻平權修法而改變的唷。

常見問題:
婚姻一旦平權,學校就會教導我的孩子性解放?會教他們性高潮、男男交、女女交?

我來試著回答看看:
這和上一題有一點重疊的部份:此次修改民法,並不會影響教材內容。
而七年前就已經納入的多元性別教材,教的也不是男男交、女女交,而是性別氣質有哪些種類、如何尊重他人、讓男孩子不再因為較為陰柔而被排擠、女孩不因為比較男孩子氣而被嘲笑,希望每個人都不因為自己的性別氣質而被歧視喔!

常見問題:
我怕我的孩子本來不是同性戀,但在國高中對性開始好奇時,因為社會對同性戀的包容,會讓他自以為是同性戀

我來試著回答看看:
同性戀是天生的,不管怎麼教育,是同性戀就是同性戀,異性戀也就是異性戀,不會因為環境而改變的。我的一位醫師朋友(是兩個孩子的媽媽)這麼認為:孩子「暫時」亂了腳步,之後成熟了也會回到常軌。「自以為」是同性戀,也有理解「事實」的時候。其實不必過分擔心。
two girls
 
對同志裸露身體、性解放有疑慮的朋友看這邊:

常見問題:
同運遊行上那麼多人裸體!為什麼他們一定要暴露?本來有點同情的,都會覺得很害羞、好像不應該支持

我來試著回答看看:
其實同志運動裡也有各種不同的人,但是這些大膽的朋友往往是媒體最喜歡補抓的焦點,因為有話題性可以炒作嘛。所以這也是造成一般人認為同志運動=性解放印象的原因之一。
對於他們的大膽,也許也可以這樣理解他們:電影導演易智言說:他們「衣著暴露放肆囂張,我自己有時也都和你們一樣被奇觀嚇到。但如果襯衫扣到脖子,皮鞋擦到烏黑發亮,禮貌安靜地坐著,只會被禮貌性的消音,於是他們只好被迫抹去自己,脫了衣服拼命地大聲,要大家看看這裡」。許多看似激烈的表達,其實正式社會長期對他們不公允造成的結果。就像當年女權運動者也是在長期抗爭不成,才轉變為激烈的手段。

常見問題:
他們一直喊性解放,我不懂為什麼婚姻平權和性解放的關聯,我有點害怕!

我來試著回答看看:
性解放並不是放縱性慾隨便搞,性解放是:每個人都不因為性別和性取向遭到差別對待。
「性解放其實很大部分是:女性可以在她想的任何時候到廟裡拜拜、是男性不必要有一定要賺得比太太多的壓力、是女生可以玩車車男生可以扮家家酒、性解放就是認知到身體是自己的、性解放是張震金馬獎頸子上的蝴蝶結、性解放是安潔莉納裘莉身上穿的聖羅蘭西裝、性解放就是過年不必一定要回婆家、性解放就是女兒初一回娘家不會帶賽等等……並不是那麼多馬賽克的畫面。」這裡我是截取知名部落客「個人意見」的部分po文,我覺得比擬得滿有趣易懂的!
 
贊成另立專法的人看這邊:

常見問題:
我不是歧視,為什麼不能另立專法?他們用他們的法,我們用我們的法就好了

我來試著回答看看:
如果我們可以對自己誠實,那我們大概就可以明白— 立專法其實就是不想讓「他們」和「我們」用同樣的東西。雖然使用的東西是一樣的,我們卻在心理上排斥了他們。這樣的作法也是一種歧視(雖然我們心裡可能不這麼覺得),就像以往美國立法禁止黑人和白人上同一所學校一樣。

常見問題:
修改以後,孩子在家不能叫爸爸媽媽,家庭結構會崩壞

我來試著回答看看:
寫到目前為止,這個問題是最容易回答的了(笑)。法律上的名詞並不會影響生活習慣用語啦,每個人身分證後面都寫著「配偶」欄,但你也不會叫另一半「配偶」呀。

常見問題:
不另立專法,他們會侵害到異性戀的權利!

我來試著回答看看:
原本你享有的權利都一樣,不因修法而改變,並不會影響任何人的權利喔。

常見問題:
聽說修法後,就可以合法多P、可以跟很多人結婚?這樣會造成社會混亂,我不願意!

我來試著回答看看:
婚約定制是一個自然人與另外一個自然人的結合。修法後這仍然不變,依然是「兩個人」可以結婚,不會有多P或是跟很多人結婚的疑慮喔!
 
擔心婚姻平權會讓社會變得動盪的人看這邊:

常見問題:
我們現在過得好好的,為什麼他們要出來抗議,造成社會對立、動盪?

我來試著回答看看:
我們習以為常的「平靜」其實是很多人的權利被忽視、被排除的假象。現在有個議題引起了社會大眾的討論,看起來是攪亂了一池春水,但其實正是促使我們思考的大好機會。
當我們被迫離開舒適圈的時候,我們都會感到極度不舒服,想要回到以往舒適的狀態。但是有時候「被迫」離開是好的,這種不舒服讓我們思索「為什麼我們覺得不舒服」?是我的家庭觀念被挑戰了?是我無法接受同性戀?是我不希望我的孩子變成同性戀?是我擔心權利被縮減?
定義自己的問題,才有可能去找答案。如果只是一味讓恐懼在心裡發酵、不去搜尋答案,我覺得真的很可惜呢。

常見問題:
台灣生育率世界倒數第一、離婚率世界第二…若再開放同性婚姻,台灣就要沈淪下去了!

我來試著回答看看:
這些數字很多是錯誤的,台灣的離婚率目前在世界的排名大約是20名,不是第二名。生育率低是真的,不過這跟許多社會因素都有關,並不能把這怪在同志身上啦。強迫同志和異性在一起,他們也不會想要生小孩呀XD。那離婚率更和同志沒關係啦,他們現在都不能結婚,自然也無法離婚囉
我們的心理對「數字」有一種莫名的尊敬,看到數字就會覺得「很有根據」、是「真實」的。許多媒體恰恰也抓住人類的這個弱點,提出一堆充滿數字、似是而非的訊息。最好的判定方法是去看「文本」,也就是原始資料,或是留意一下發佈媒體的立場
 
基於信仰反對同性婚姻的朋友看過來:

常見問題:
耶穌說同性戀有罪,那他們怎麼可以和異性戀享有同樣的權利?

我來試著回答看看:
同性戀有罪或無罪常常是教會裡激辯的癥結點。一方主張其無罪,因此權益不應有所不同;另一方則認為同性戀有罪,與異性戀不同。康來昌牧師的講道或許能稍微解答認為同性戀有罪者的疑問,他說:同性戀有罪,但我們每個人也都有罪;他們的罪「不」比其他人「更多」,其他人也不比他們無辜。在神的眼裡,每個人都是殘缺的、不完整的,沒有誰比誰更高貴,在權利上自然也不應該。
這是我從康來昌牧師的講道裡節錄的重點,全文可以看以下的連結:https://goo.gl/EYAbxK

quepos church

以上是我目前搜集到的問題,並且以自己的角度來試著回答看看。希望能回答到一些「身邊有同志友人,但是對婚姻平權有所疑慮」朋友的問題。
如果你身邊沒有同志朋友,而想要稍微了解他們的話,也許可以找一本小說來看看—-由英國小說家佛斯特所著、唯美動人的《墨利斯的情人》。你會發現,他們的愛情,和你我的愛情並沒有什麼不同;他們,和你我也沒有什麼不同。我對作者在完成小說之後寫下的感想頗有感觸,他說:「公眾真正厭惡的並非同性戀本身,而是不喜歡想這件事」。而不喜歡想這件事,造成了對同性戀、以及同性婚姻的反彈。但就如同我之前說的,被挑戰就是深入思考的大好機會呀!
 
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,婚姻平權資料庫有許多詳盡的訊息:http://db.taiwanlove.win/
如果在路上遇到小蜜蜂(宣導婚姻平權的熱心志工),也歡迎向他們詢問任何你想了解的議題
對於婚姻平權有疑慮沒有關係,就讓我們一起想想看、討論看看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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