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明哲至今(2017/4/7)已失蹤20天,新聞報導的聲量越來越小,妻子李凈瑜的聲明、人權團體的呼籲,似乎都未能使這個事件滾動成為一個引人注目的國際案件,許多台灣人的漠不關心及風涼話語更是令人駭然。這是中國在對台關係上,強硬踰越一大步的時刻。一記震耳欲聾的警鐘已然響起,即使現在還有許多人未能聽進耳裡。
中國至今僅在 3月29日給出了一個模糊不清的罪名:「涉嫌危害國家安全」,對細節卻隻字不提,甚至堅不透露他的下落。中國向來傾力對付其國內異議人士是眾所皆知的,但這次逮捕了台灣公民,處理方式如出一轍,在未提供任何合理法律援助的情況下,將其拘捕囚禁。這無疑是給台灣的一記下馬威。
有網民發言:「不要去不就得了?」,或是無奈道:「那又能怎樣?」。前者認為只要自己避開,就能明哲保身(諷刺的是,這恰巧也是這次受害者的名字),不知在中國這個地方,你看著這個洞,以為自己能繞過,殊不知他能任意移動或擴大這洞的範圍,你掉得無聲無息、無人知曉。後者則不去思考出路,流露出聽天由命的態度,這將會擴散成為一種絕望的氛圍,使人民放棄。而且,這些其實都不是重點,重點在於一個「人」被不交代細節的原因逮捕,有長達數天的時間無人知曉他的下落,也未提供應有的法律協助。那些說「不要如何如何就好啦」的人,想必是對中國非常不熟悉的。中國的政治及法治地貌,隨時都在改變,完全無法依普世價值來推測其起因以及下一步動作。
photo credit: 民報
當一個國家的法治沒有達到國際水平時,任何的法律辯護都是沒有用處的
李明哲之妻李凈瑜於3月31日發表聲明,表示將放棄聘請律師,親自前往中國了解情況。有人為她擔心,認為還是交給律師處理較為妥當。但身為白色恐怖的長期研究者,她其實比一般人更加洞悉當一個極權政府決意對付一個人的時候,所能使出的黑暗手段。她說的沒錯,「當一個國家的法治沒有達到國際水平時,任何的法律辯護,都是沒有用處的」。
不論是「危害國家安全」,還是「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」,以及中國政府最常用來對付異議人士的「涉嫌顛覆國家罪」。這些法條的共同特點就是特別模糊,語意曖昧不清,為掌權者提供了極大的解釋權力。
我想起旅居上海時,朋友曾提及的一段故事:同事因為上網查詢了「茉莉花」這個在中國被列為禁詞的三個字,馬上接到了公安的來電,逼問她查詢這個詞的意圖(她只是想找這首家鄉兒歌的歌詞),接著公安便上門將她拘提到公安部門,關了她一晚。第二天待公司出面保人,才將這個被嚇壞的女孩接出。有回出租車師傅在知道筆者來自臺灣後,說了一句「還是你們好」。「怎麼說呢?」,我好奇。「比較自由啊」,他說,「我們這兒政府跟你說可以上訪,但只要你有了上訪記錄,往後每到要開國際會議的時候,你家附近就會出現一些人。你不出門沒事,你一出門就會被他們帶走」。「帶到哪呢?會怎麼樣嗎?」我追問。「上海的話就是帶到崇明島,不會對你怎麼樣,就是像軟禁,等到會開完了再放你出來」,師傅幽幽地說。
鏡頭拉遠一點來看,中國緊縮言論自由以及逮捕異議人士的力道是越來越大了。曾有中國朋友對於台灣人們對中國無言論自由的評語頗感不服,「在微信、微博上,你不是個大V、沒有幾百萬粉絲,中宣部哪那麼多時間理你呀?」。意思是,是個小咖,你還是可以說嘴的。但就跟中國的法條一樣,那條界定犯罪行為的界線,是時時浮動的。而李明哲的事件也證明了,無論你是大咖還是小咖,被監控、逮捕的陰影一直都存在。
盤據燈枱上的巨蟒,監視一言一行
在寫這篇文章時,我拿出《野心時代》這本書作為參考。這本書刻畫出中國人民在自我認同、價值觀與未來等極度不安狀態下的樣貌,《紐約時報》如此評論。本書分為三個部分,第一部:財富,第二部:真相,第三部:信仰。我急急翻至第二部的篇章,其中提到媒體工作者若不將政治擺在真相之前,可能會有危險。中國憲法第三十五調「保障言論、新聞自由」,但法規讓政府可以依照「損害國家利益」等罪名,把編輯與記者關入大牢。
作者歐逸文曾擔任《芝加哥論壇報》駐京記者及《紐約客》駐京特派員多年,他在書中提及,中國政府對媒體的監視掌控始終如一條盤據在燈枱上的蟒蛇,媒體工作者(其實是所有人)小心翼翼地揣摹拿捏言行界線,然而誰都不知道巨蟒何時會逼近你的頸子後面,噴著熱腥氣味,逼迫你刪除剛寫好的報導。手機響起「嗶嗶」聲時,就是巨蟒到來的時刻。(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,簡稱中宣部,不時會以電子郵件向各個外國記者發佈命令。例如:「所有媒體不得渲染人民解放軍調薪的新聞」、所有網站應刪除標題為『百分之九十四中國人不快樂,貧富不均居首』的文章。歐逸文收到郵件時的手機提示音與簡訊相同)。這條巨蟒已經又如同密室中下降的天花板一般,步步進逼普世人權的界線了。
中國與台灣角力的棋子?
李明哲事件中更複雜的情況是—台灣與中國之關係。當中國將手伸往台灣公民李明哲,是逼著台灣政府表態,也試探台灣人民的態度。各種風涼話在網路上流竄,在在顯示了島內意見分歧的程度。也有許多人不諒解政府為何沒有積極作為,這恰恰正是中國希望看到的結果。
無論李明哲對中台關係的立場為何,任何一個人都不應該遭受到這樣的對待。截至目前為止,尚未有李明哲涉及任何不法行為的證據,台灣有什麼道理不盡力去保護國民?
自事件發生以來,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在鏡頭前一直相當克制,不以悲苦形象出現、不情緒崩潰,與一般政治迫害者的表現相當不同。端傳媒在訪問她時也特別提到這一點:
「端:您跟一般政治迫害者的家屬很不同。支持您的力量是什麼?
答:我不能夠違反他的價值去做任何事。他做的不是不公義的事,我不能用旁門左道去把他撈回來。
很根本的事情是,我跟我先生相知相戀20年來,我們都是對我們所信仰的價值去實踐和努力。在這個過程當中,我有過惶恐、不安、猶豫。可是只要回到事情本質,我就知道我先生為何要做這些的事情。這樣的理念會督促著我,所有行事的每一步,我都不能踏錯。」–《李明哲消失400小時,她為何要萬里尋夫?》
即使明白先生可能是被捲入台灣中國關係的角力當中,李凈瑜仍堅持以超越情緒的角度來看這件事。我不知道要有多大的克制和信念,才有可能做到,即使在危急時刻,依然堅持清白行事。
你可以持續關注這件新聞,同時也能做以下這些事表達關心,我們一起期待李明哲平安歸來。
你可以參加國際特赦組織「釋放李明哲」線上連署:
https://www.amnesty.tw/petition/2453
如有你有任何協尋訊息、相關資源需要提供,請聯絡:
contact@whereislee.org
你可以關注「尋找李明哲」粉絲頁: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whereislee.org/?fref=ts
你可以看看李明哲之妻李凈瑜之聲明稿:
https://blog.whereislee.org/2017/04/100
- 書名:野心時代
- 作者:歐逸文
- 譯者:潘勛
- 出版社:八旗文化